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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教少年犯 自己受锻炼

1998-04-0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西北政法学院法学二系结合专业特点,强化社会实践环节,坚持8年到少管所进行“帮教”活动,既帮教了少年犯,又使学生受到实际锻炼,有力地促进了教学改革,提高了教学质量。

1990年初,这个系的党团总支队选择陕西省少年管教所作为固定的社会实践基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帮教活动。8年来,法学二系的同学们毕业了一届又一届,走了一批又一批,但“帮教”活动从未间断,先后开展活动近百场,直接参加帮教活动的师生有900人次;帮教失足少年近6000人次。

为了帮助大墙内的少年犯,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法学二系党、团总支组织本系内文艺骨干,每年春天都送给少年犯一台以教育感化为宗旨,集歌曲演唱、舞蹈、相声、小品、诗朗诵等为一体的丰富多彩的文艺节目。他们从少年犯的思想和心理特点出发,每台节目都精心编排、严格把关,每次演出都收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有的少年犯在看了节目后,激动地说:“政法学院的师生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一台文艺节目,更是一片真挚的爱心和善良的期待。我们一定彻底改过自新,用实际行动来报答社会。”观看文艺演出的少年犯累计达3600余人次。

法学二系每年还在毕业班中派出一个实习分队在少管所进行专业学习,同时组织其他年级同学来这里参观并和少年犯座谈。同学们与少年犯在一起谈生活、谈学习、谈理想、谈人生,并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解答少年犯们提出的各种疑问。针对有些少年犯存在自暴自弃、破罐破摔、抗拒改造的念头和心理,同学们总是循循善诱,动之心情,晓之心理,进行重点帮教,并把自己发现和获得的情况及时反映给少管所干警,以提醒他们在这些少年犯身上多下功夫。通过座谈,许多少年犯纷纷表示:“要积极接受改造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合格公民,出去后再也不做坏事。”少管所的干警说;“个别少年犯有话不愿对我们讲,但却愿意说给这些大学生,来自大学生的关怀和教育往往能起到我们难以起到的作用。”

为了给少年犯提供精神文化食粮,法学二系的同学们还从自己的生活费和零花钱中省出一部分,为少年犯连续三年订阅《少年与人生》和《少年与法》杂志,先后购买和捐赠其它有教育意义的书籍、刊物900余册。同时,同学们还多次给少年犯上思想教育和法律课,给他们讲形势、讲政策、讲道德、讲法律。

法学二系的同学们深深地赢得了许多少年犯的尊敬和信赖。部分同学与少年犯建立了通信联系,利用写信的方式,开展一帮一的结对帮教活动。8年里,法学二系的同学们与少年犯的来往信件达200余封。一位四川籍的少年犯在信中说:“从你们身上,我感到了社会的关怀,我一定痛改前非,争取早日成为新人,走向社会,开始新的生活。”有的少年犯已经刑满释放,仍同已毕业走上工作岗位的同学保持着通信联系。

8年的“帮教”实践证明,这一活动有利于少年犯的改造,对于确保监所稳定,提高少管所的改造教育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据陕西省少管所统计,开展帮教活动以来,少管所犯人的重新犯罪率大幅度下降,在1991年和1994年还出现了全年无重新犯罪的情况。罪犯改好率已上升到93%。另一方面,开展少管所“帮教”活动使法学二系找到了课堂理论教学与社会实践的结合点,不仅弥补了专业实习时间较短的不足,又克服了一般的社会实践专业性不强的缺陷。它使学生有更多的机会在实践中验证自己所学的理论。在“帮教”过程中,通过向少年犯讲解法律知识,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锻炼了学生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帮教”实践还提高了学生们的科研能力。这一活动使学生收集到了大量与专业有关的第一手资料,丰富和充实了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的内容。据统计,8年来同学们提交的与“帮教”活动有关的论文有200多篇,其中已在各类刊物上公开发表20余篇。(刘喜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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